本文作者:asdhfiu

Meta、TikTok质疑欧盟《数字服务法》收费标准,已先后提出上诉

asdhfiu 05-06 67
Meta、TikTok质疑欧盟《数字服务法》收费标准,已先后提出上诉摘要:   本文源自:IT之家  综合外媒 POLITICO、SiliconANGLE、The Verge 报道,欧盟即将向科技公司开征新一年的内容审核执法费。Meta 与 TikTok...

  本文源自:IT之家

  综合外媒 POLITICO、SiliconANGLE、The Verge 报道,欧盟即将向科技公司开征新一年的内容审核执法费。Meta 与 TikTok 对欧盟《数字服务法》的这一收费标准表示质疑,已提出诉讼。

  根据欧盟《数字服务法》,在欧盟范围内有超 4500 万月活用户的网络平台,就会被认定为超大型在线平台(VLOP)。这些平台的所有者有义务杜绝有毒有害内容,为未成年人打造健康网络环境以及打击虚***信息。

Meta、TikTok质疑欧盟《数字服务法》收费标准,已先后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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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数字服务法》规定,欧盟层面进行内容审核监管的行政费用需由这些 VLOP 自身支付。执法成本的分担将按照各平台的用户数量计算,每年最多向欧盟委员会缴纳年利润的 0.05%。

  不过这一对利润进行征收的策略也意味着,欧盟无法从 X、***等用户众多却净收入很少甚至亏损的平台征收到适当比例的行政费用,相关负担会转嫁到更有盈利能力的企业上。

  根据***去年的一份报告,就 2023 年度而言,欧盟内容审核监管执法成本预估高达 4520 万欧元(IT之家注:约合人民币 3.5 亿元),Meta 将需支付近 1/4 的 1100 万欧元(约合人民币 8530 万元),TikTok 则将付出 390 万欧元(约合人民币 3025 万元)。

Meta、TikTok质疑欧盟《数字服务法》收费标准,已先后提出上诉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Meta 和 TikTok 于本周三和本周四先后对这一征收机制发起挑战。Meta 表示其已因“不公平”向欧盟普通***提出诉状;TikTok 则在一份给媒体的声明中称“将基于一系列理由提起上诉,包括使用有缺陷的第三方活跃用户统计作为计费基础”。

  欧盟委员会发言人就此回应称:“我们的决定和方法是可靠的。我们将在法庭上捍卫我们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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